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3 内容来源: 阅读: 字体:A+|默认|A-

认证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客户及合作伙伴:

为切实做好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交叉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进一步落实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的宗旨,我中心对202023日起业务受理及工厂审查安排予以调整。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网上办理业务

即日起,认证委托方可通过认证中心业务管理平台(http://p.cspsh.org.cn)申请和办理业务,通过认证中心网站(www.cspsh.org.cn)了解认证的各项政策、管理规定和认证规则。其中,认证申请、产品检测、认证变更及证书签发环节照常通过网上进行,初始工厂检查和年度监督工厂检查工作将暂停,我们安排了专职人员接听业务咨询电话,负责业务工作的沟通与联系,同时将尽快对所有咨询、申请给予回复。

二、预约现场办理业务

2020210日起认证企业若因特殊情况确需现场办理业务,请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电话预约。来访人员须遵循我中心防控措施:

1.     必须佩戴口罩;

2.     配合体温检测,如有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建议先行就医;

3.     做好身份查验和信息登记(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并登记联系方式、办理业务信息或来访原因等)

三、其他工作安排

1.根据我所疫情防控的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各类访客进入办公区域,暂不提供访客用餐,敬请谅解。

2. 送检样品请通过快递邮寄至检测通知中指定的检测机构。

3. 认证证书、产品检测报告、工厂检查报告等相关认证资料的领取和检测完成的样品我们也将通过快递邮寄至委托方指定人员和地址。

4. 对于有特殊需求的委托方,在产品检测合格后可以提出申请先发证,待疫情结束后再实施工厂审查。

5.各类标志的购买与发放将于210日起开始。

四、业务人员联系方式

宗筠 电话:13611807216  邮箱:yunz@mctc.org.cn

        张浩 电话:13564538720  邮箱:2069539559@qq.com


疫情防控期间,我中心将严格按要求定时对接待场所进行全方位消毒处理。并将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全力保障各项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关键时刻让我们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中心

                    2020年23